2016年6月份的一場大雨。造成三峽紫薇產業道路75號旁的違規擋土牆倒塌,現場造成2名工人傷重不治,1名工人多處擦傷。這可以算是近期內發生違規擋土牆致死的特殊案例,筆者也曾經陪同市府人員至現場會勘,現場已經經過整理非原始樣貌。原本違規的型式據描述係為混凝土塊垂直堆疊4顆的違規擋土牆!!!
混凝土塊係上圖所見的構造物,1個單元體為1.0x1.0x1.0m的立方體,重量高達2公噸以上,一般係用於河道緊急搶災防止沖刷的臨時構造物,其堆疊方式也是有一定的方法。大家一定很好奇,為何這樣的東西會出現在山坡地當作擋土牆,而且還是呈現沒有技巧性的垂直堆疊方式。據某些相關經驗的人員透露,因為混凝土塊的施工方便迅速又便宜,很多人為了避免違規施工當下被抓,便採用混凝土塊堆疊的方式做擋土牆,殊不知這樣的方式造就了最危險的擋土結構體。
上述新聞的當事人已經被移送法辦,依據『水土保持法第32條…致釀成災害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;因而致人於死者得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…』。當然也面臨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。當事人也跟許多的行為違規人一樣,覺得怎麼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在自己身上,只不過是做個擋土牆而已哪有那麼嚴重。我們無法去探討前因,只能以最後的結果來做結論,本篇絕對不是鼓勵民眾違規,但就算要違規也千萬不要選擇最危險的混凝土塊擋土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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